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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线北京SEO
 
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楼 发表于: 2009-04-12
关键词: SEO协会
成立协会必备条件相关法律规定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要登记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人社团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
 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  (一)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;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,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;
  (二)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;
  (三)有固定的住所;
  (四)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  (五)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,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,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;
  (六)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 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。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、成员分布、活动地域相一致,准确反映其特征。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全国”、“中华”等字样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,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“中国”、“全国”、“中华”等字样。
 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,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  (一)筹备申请书;
  (二)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;
  (三)验资报告、场所使用权证明;
  (四)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、身份证明;
  (五)章程草案。

同时,如果存在盈利性活动,根据工商行政法规的规定,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,办理《营业执照》,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。 我认为,SEO协会可以通过通王科技为主成立内部的协会团体,这样可以按照《条例》第三条第(三)项规定“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、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。” 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。 这样其盈利活动依托通王科技,可免办执照和缴纳税费。

《社团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社会团体是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社会组织。第四条第二款规定,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。第三十三条规定,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处罚。社会团体有四个经费来源,包括:会员缴纳的会费、社会捐赠、政府资助和有偿服务活动。 但社会团体的有偿服务活动不同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,有偿服务可以是社会团体提供有偿信息服务、咨询服务、举办各种展览等等。它与营利性活动的区别就在于,是一次性的服务收费,不是社团靠经营的固定收入来源。

写这篇文章,没有其他意思,只是增加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点。对于SEO协会的性质到底属于哪个范围,我的确还不太了解。当然,现在的网站动不动就可以冠名“中国”“全国”“中华”等等,性质属于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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